根据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262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和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编制<信息公开指南>和<信息公开目录>的通知》(鄂政办函[2006]26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本公司掌握的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凡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,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本公司编制了《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 一、主动公开 ●公开范围 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公司编制的《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目录》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。 ●公开形式 主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,具体网址为
http://www.xfswjt.cn/News/Show.asp?id=361
●公开时限 各类相关信息产生后,本公司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,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。 本公司网上公开的信息,除机构概况类信息以外,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。超过留存期的信息,本公司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。 二、依申请公开 ●公开范围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获取。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 ●受理机构 本公司自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。 受理部门: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; 办公地址:大庆西路38号; 受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8:30-11:30,3:00—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;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:3053718;传真号码3456676; 通信地址:襄樊市大庆西路38号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; 电子邮箱地址: xfsw2006@126.com 邮政编码:441000 ●提出申请 向本公司提出申请的,推荐填写《襄樊水务集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公司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 1.信函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
3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证件到受理部门当场提出申请。 ●申请处理 本公司收到申请表后,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 本公司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,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本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公司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三、其他事项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公司监督部门投诉,投诉电话:3053729,电子邮箱: xfsw2006@126.com,办公地址: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,邮政编码:441000。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部门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,接受举报的公司将予以调查处理。
附:《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》
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
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
编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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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信息 |
公民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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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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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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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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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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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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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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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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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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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/其它组织 |
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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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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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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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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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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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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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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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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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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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信息情况 |
所需信息的
内容描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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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信息的用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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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
□ 电子邮件 □ 传真 □ 自行领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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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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